台式色度测定仪通过比对样品与标准色阶的色差或检测特定波长光的吸收值确定色度,样品特性(如浑浊度、气泡、颜色稳定性)直接影响测量精度。需根据样品类型制定差异化测量规范,核心原则是 “消除干扰、保证代表性”,具体要求如下。 
一、清澈透明样品(如饮用水、纯净水) 1、预处理与测量流程 此类样品无需复杂预处理,取样后先静置 5 分钟(消除取样时产生的微小气泡),直接倒入比色皿(避免沿壁倾倒产生气泡),液面距比色皿顶端 1cm(防止溢出污染仪器)。测量时需用擦镜纸擦拭比色皿外壁(去除指纹和水珠),确保透光面无遮挡。采用 “三次测量取平均” 法:每次测量前将比色皿旋转 180°(避免比色皿本身色差影响),三次读数相对偏差需≤2%,否则重新测量。 2、关键注意事项 若样品含微量溶解物(如矿物质),需在记录中注明 “含溶解固形物”,但无需过滤(过滤可能吸附部分色素)。测量后及时倒空比色皿,用纯水冲洗 3 次(防止残留物质沉积)。避免样品长时间暴露在阳光下(部分色素遇光易分解),从取样到测量的时间间隔需≤30 分钟。 二、浑浊或含悬浮物样品(如地表水、污水) 1、预处理与干扰消除 需先通过离心(3000rpm,5 分钟)或 0.45μm 滤膜过滤去除悬浮物(避免颗粒散射光线导致读数偏高),记录预处理方式(如 “20240725 离心 5 分钟”)。过滤后的样品若仍有轻微浑浊,需标注 “过滤后微浊”,并在结果中注明可能存在正偏差。测量时选择光程较短的比色皿(如 10mm,常规为 50mm),减少颗粒对光线的遮挡影响。 2、测量操作规范 过滤后立即测量(避免色素吸附在滤膜上),倒入比色皿后轻轻敲击壁面(排出可能残留的小气泡)。若样品颜色随时间变化(如氧化变色),需连续测量 3 次(间隔 1 分钟),记录颜色变化趋势(如 “5 分钟内色度从 15 度升至 18 度”),并以首次测量值作为结果(最接近原始状态)。 三、含挥发性或易反应样品(如工业废水、含氯水样) 1、稳定性控制与测量 取样后需立即测量(最长不超过 10 分钟),若无法即时测量,需用棕色比色皿盛装(避免光照加速反应)并密封(防止挥发性成分逸出)。含氯样品需先加入硫代硫酸钠(每 100mL 样品加 0.1g)去除余氯(氯会破坏有机色素),记录添加量及反应时间(需静置 2 分钟)。测量时采用 “快速读数法”:样品倒入比色皿后立即放入仪器,读取稳定后 10 秒内的数值(避免长时间暴露导致颜色变化)。 2、安全与误差控制 腐蚀性样品(如 pH<2 或>12)需使用耐酸碱比色皿(如石英材质),测量后立即用对应中和液冲洗(酸性用稀氢氧化钠,碱性用稀盐酸)。若样品有异味或刺激性,需在通风橱内操作,避免直接接触。结果记录需标注 “经化学预处理”,并附预处理前后的颜色对比描述(如 “预处理前呈黄绿色,处理后呈浅黄色”)。 四、高色度或深色样品(如印染废水、酱油) 1、稀释与测量规范 当样品色度超过仪器量程(如>500 度),需用纯水稀释(稀释倍数按 “稀释后色度在仪器量程 1/3-2/3 之间” 原则确定,如 500 度样品稀释 10 倍至 50 度)。稀释需使用移液管(精度≥0.1mL),混合时采用 “颠倒摇匀” 法(避免剧烈摇晃产生气泡),至少摇匀 10 次。测量后按 “稀释倍数 × 测量值” 计算结果,记录稀释过程(如 “10mL 样品 + 90mL 纯水,稀释 10 倍”)。 2、稀释准确性验证 需做平行稀释实验:取两份相同样品分别稀释,测量值相对偏差需≤5%,否则重新稀释。若样品含不易溶解的色素颗粒,稀释后需再次过滤(防止颗粒影响),并在结果中注明 “稀释后过滤”。深色样品易污染比色皿,测量后需用洗洁精浸泡 10 分钟(避免色素残留),再用纯水冲洗。 五、通用测量要求与记录规范 1、仪器与耗材准备 测量前需检查仪器校准状态(最近校准日期及偏差,如 “20240701 校准,标准色阶偏差≤1 度”),比色皿需匹配仪器波长(如 450nm 对应玻璃比色皿,紫外区需石英材质)。每次测量前用纯水做空白校准(扣除背景值),空白值需≤0.5 度,否则清洁比色皿或更换纯水。 2、数据记录与异常处理 记录需包含 “样品类型、预处理方式、稀释倍数(若有)、测量环境温度”,异常情况(如读数跳变)需注明原因(如 “样品有气泡,重新测量”)。若测量结果与目视颜色差异较大(如目视呈深黄但测量值<10 度),需检查是否因样品浑浊干扰,必要时重新过滤后测量。 不同样品的测量核心是 “针对性消除干扰”:清澈样品聚焦气泡和比色皿误差,浑浊样品重点控制悬浮物影响,易反应样品强调时效性。规范操作可将测量误差控制在 5% 以内,确保色度数据能真实反映样品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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